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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生态环境监测条例》高级研修班在广西南宁举办

日期:2026-02-09 10:52:04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 作者:生态环境部 浏览次数:

2026年1月20日至22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监测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高级研修班于广西南宁举办。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董保同出席并讲话。

研修班聚焦《条例》核心内容,深化学习宣贯。一是开展权威解读,司法部立法四局、生态环境部法规司负责人就《条例》的立法思路及制度设计进行系统阐释。二是组织专题授课,围绕自行监测监管改革、技术服务机构联合监管、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重点任务,市场监管总局认可检测司与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进行了全面讲解。三是进行联动研讨,组织监测与执法部门就自行监测监管执法的新职责、新任务开展了深入交流,山东、江西、浙江、贵州、上海、河南等省(市)代表分享了“测管协同”等实践经验。

通过学习研讨,与会人员进一步增强了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紧扣自行监测监管改革,压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工作重心从“以测为主”向“测管并重”转变。同时,统筹推进《条例》落实与“十五五”监测规划编制工作,以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为主线,谋划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项目,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技术能力,推动生态环境监测事业高质量发展。

各省(区、市)生态环境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及监测处、执法机构、监测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各流域海域局,监测总站、评估中心、卫星中心、海洋中心等部属单位负责同志约150人参加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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